2021-12-03 科研处
各相关部门及专技人员:
按照船舶行指委关于2021年度船舶行指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要求,现转发相关文件(附件1)请各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
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目前承担有船舶行指委教育科学研究课题且尚未结题验收的课题申报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2.项目申报人可围绕《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领域,结合专业等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研究领域和范围自拟题目。船舶行指委课题仅限于职业教育教学及管理方面的研究,不受理自然科学类研究;
3.项目申报人12月20日前将评审书(附件2)纸质档交至科研处,电子档发送至568017968@qq.com;
4.联系人及电话:吕中辉84804822
科研处
2021年12月3日